再次不知所云的速打
不是勤快,只是爱他们太深,所以天天自割大腿喂自己,喂完还要接着割
@事儿妈 🐻 宝提的江苏高考作文题+ @黄油味荷兰豆 宝提的刽子手×死囚
祝食用愉快~
偏题严重,bug有,ooc瞩目,请勿上升蒸煮
————————————————
<一>
我是一把刀。
一把鬼头刀。
一把专砍人头的鬼头刀。
一把祖传专砍人头的鬼头刀。
<二>
我的主人叫王琳凯。
不瞒你说,我跟着王家前前后后十八代刽子手,王琳凯是我最不满意的一个。
他生得太过纤细,跟他那些膀大腰圆的祖祖辈辈一点都不一样;而且他也不像我过去的那些主人那样,利落下刀,一点都不过问那些死刑犯的前尘后果——实际上,他挥刀砍人头的时候动作也非常干脆果断,可是美中不足的是,他总喜欢带着我去天牢。
美其名曰“跟死囚聊聊人生”。
其实吧,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地方。
那里弥漫着无尽的血腥与罪恶、冤屈与绝望,每去一次,我都觉得我都要钝一回。
但是王琳凯喜欢。
他还喜欢带着我去。
作为一把没有长脚的鬼头刀,我也只能老老实实地被他背在背后,一次又一次进入那个幽暗又潮湿的天牢。到后来我也渐渐习惯了,毕竟每次从天牢离开的半个月后,我的刀刃就能被鲜血重新打磨得锋利雪亮。
所以那一日王琳凯带我去天牢的时候,我就懒洋洋地躺在刀鞘里打盹,等着少年人从死囚嘴里打听出他最想知道的事情,再过半个月就去饱饮这个人的鲜血。
不过,当王琳凯把我从背上放下来、自顾自地坐在那个人对面的时候,我还是意思意思地睁了睁眼睛:需知当刀也是有尊严的,现在不看个分明,你说万一将来砍错了人可咋整?
谁知道我一睁眼,被吓了一跳。
<三>
要知道我跟着王琳凯到天牢的次数,没有上百也又九十——换言之,自打一年前王琳凯从他爸手里接过我之后,被他砍了头的死囚也有九十多个了。
但是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
他在乱七八糟的稻草堆里盘腿而坐,僧衣散发,眉眼微垂,表情淡漠出尘。
我没见过佛。
可那一瞬间我以为那就应该是高高在上的佛。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竖起我并没有的耳朵听王琳凯跟他说话:
“你叫啥?”
“卜凡。”
小孩儿皱了皱眉毛,眉心的那一点痣也生动地皱了起来,嘟嘟囔囔地发表感慨:“‘不、凡’……我还以为你会叫‘普凡’之类的……”
男人从胸腔里发出一声低低地笑音:“弟弟,我叫卜凡。”他一边说,一边拽过王琳凯的手,在他的手心工工整整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想那个男人的体温一定很高,不然王琳凯不会像被烫着了似的,猛地收回手去。
然后他又结结巴巴地问:
“那、那你咋到这里来了?”
“我杀了人,”佛祖勾勾嘴角,刚刚那丝笑就浮到了脸面上,扯开了我初见时的那幅温良恭俭让,露出了泛着血气的底色,变成了以人为食的妖魔:“很多人。”
他眨了眨眼。
<四>
说实话,我特别恨当初铸我的那个铸刀匠。
他把我铸得太结实了。
以至于一开始王琳凯变了性、天天背着我往天牢跑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就是喜欢听那个大个子给他讲京城外发生的故事。
没错,京城外。
要我说的话,刽子手这份工作简直比做皇帝还要稳定,还能代代传承。毕竟再英明的帝王,也有不得不要砍别人头、或者被别人砍头的时候。而对于王家这样砍别人头砍了十八代的刽子手家族来说,盛世与乱世的区别,不过是砍头的数目或多或少罢了。
反正刽子手也多少算个公务员,官府给报销食宿的。
但是没有了生计的压迫,也就意味着人没了冲劲。更不要说刽子手这职业也不分什么淡季旺季,上头指明了啥时候要砍多少个人,他就得在那天把人都给砍了。
可怜就可怜王琳凯,过去有自由的时候吧,他没钱到外头见见世面;现在子承父业拿了钱吧,他又没有了到处乱跑的自由。
也就只能靠着跟死囚聊聊天解解闷了。
所以我特理解他,真的。
叫做卜凡的男人似乎也在这天牢里困久了,好不容易来了个人,能陪他说话,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一开始的什么“佛祖”“妖魔”都是假的,他本人其实比王琳凯只大三岁,从小在一个不怎么有名的寺庙里长大,心性纯良得很。一激动起来,连说带比划的,恨不得要把英气逼人的五官都甩出去。
可他身上背着的人命,并不比王琳凯手上的少。
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卜凡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嘴角甚至还噙着笑:“……师父说我六根不净、尘缘未了,不让我再在庙里过活,我就下了山,正好撞上有户人家仗势强抢民女,我忍不住你知道吧,我过去从没见过这种事,就一个忍不住,就……”
“你就把人家上下全都杀了?”王琳凯一向没什么耐心,卜凡“就”了半天啥都没说出来,他干脆抢先一步说了答案。
“……怎么会呢,弟弟。”卜凡摇摇头:“我打跑了大户的打手、又打伤了那个公子哥儿,然后有事儿到邻镇去了一趟,就……”
“那姑娘一家就全死了。全被那户人家逼死了。”
这样的惨剧,我也曾经经历过。它或许不会对刀有什么影响,却深深刺伤了初涉江湖的少年。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凭着一腔热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后来又是痛定思痛、要为自己的一时轻忽而决意追查真相,可当他发现这背后牵连的居然是当今太后的娘家、小皇帝已经沦为外戚的傀儡的时候,卜凡已经成了反抗军中的一员大将。
他本来只执过佛经木鱼钟锤和禅杖的手,终于也染上了鲜血。
没错,就好像我这一年砍掉的90个头颅告诉我的一样,这个世道,已经乱了。
王琳凯没有说话。
回到了家却怏怏地抱着我,细长的手指抚摸过我的刀刃:“……我不想让他死。”
我一个激灵,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大字:
完了。
<五>
这个时候就有必要重新自我介绍一下了。
我不但是把祖传砍人头的鬼头刀,我还是前前前……前朝皇室流传下来的秘宝。
换言之,打造我的材料非富即贵。
那么为什么我会长成鬼头刀这个造型呢?
……对不起,我刚出世,前前前……前朝皇室的所有成员就全部嗝了屁,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以一种怎样清奇的审美观决定了我的外形。
总之等我有了自己的意识的时候,我已经成了王家人手里的一把砍头刀——哪怕我刀背上的花纹其实是藏着皇室宝藏的地图、哪怕我刀柄上镶嵌的那块不起眼的石头是打开宝藏的钥匙、哪怕我的刀刃里还藏着能够让不识字的人都号令三军战无不胜的绝世兵书……
——这些都没用,在王家人手里,我就是一把十八代了都不用磨的,绝好鬼头刀。
可是这句话该怎么说呢,王家人不了解我,不代表我不了解他们王家人。
他们各个都是好刽子手没错。
他们也各个都是性情中人。
在遇到那个能打动他们的人之前,他们能够一丝不苟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无论面对的人是否真正有罪。
一旦遇到了那个人,他们就会豁出自己的性命,也要帮那个人逃离死牢。
王琳凯的爸爸是。
王琳凯的祖祖辈辈都是。
可是我一点都不想让王琳凯这样。
但是我只是一把刀。
一把砍头刀。
<六>
我只是一把砍头刀。
我拦不下王琳凯。
哪怕我有神通在一夜之间增重万万斤都没办法。
因为王琳凯可以不带上我。
更何况我也没有这样的神通。
所以我只能眼睁睁看着王琳凯带上我,仗着身形灵巧,潜入了天牢之内,用我削铁如泥的刀锋,切开了锁住卜凡手脚的铁链。
然后……然后他居然勾着卜凡的脖子吻了上去?
???
等等!王琳凯!你祖宗过去可没这么干过!
你祖宗过去救过的那17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漂亮的有长得丑的,有的恶贯满盈有的是被冤枉陷害的昔日宠妃,可谁都没有像你现在这样,扑上去对着啃的!
……后来的事?
后来的事不要问我。
我只是一把刀。
我年龄还小。
我不能看这个。
要怪只能怪那个把我做出来的铸刀匠,把我的心眼铸的太实在了。所以哪怕发生在我眼皮子底下,我也没看出来他俩是怎么勾搭上的。
<七>
后来王琳凯成了我历任主人里,唯一一个放跑了死囚还不用抵命的。
因为死囚带着他一起越狱了。
作为他们唯一的见证物,我也有幸被带着一起浪迹天涯。
那段日子真是说不出来的畅快惬意——我是,王琳凯也是。有的时候我躲在刀鞘里看着他们行过街头巷尾,在马背上接吻,在深夜垂下床帐、起伏的人影混杂着暧昧的喘息……
可是这段日子真的太短了。
卜凡成功越狱之后,他在反抗军中的那群兄弟就循着他留下的踪迹,又找到了他。
临行的时候,卜凡告诉王琳凯的是,等他回来,他们继续去看雪山大漠、小桥流水。
卜凡不知道的是,王家其实是前前前……前朝皇室的护卫,他们祖祖辈辈武功高强,凭着一个印记,护卫还留存在世界上的前前前……前朝皇室的遗族。
比如之前让王琳凯的祖先们放跑的17个犯人。
又比如卜凡。
所以王琳凯悄悄背着我上了战场,却在第一眼就看到了卜凡已经不能再实践他的诺言:
一杆长枪当胸而过,血染僧衣,也在卜凡胸口开了个透心凉的窟窿。
<八>
我是一把祖传的砍头刀。
虽然我不能跑不能走也不能说话,但是我刀背上的花纹其实是藏着皇室宝藏的地图、我刀柄上镶嵌的那块不起眼的石头是打开宝藏的钥匙、我的刀刃里还藏着能够让不识字的人都号令三军战无不胜的绝世兵书……
更何况我还有了灵智。
谁都不知道在我有了灵智的那一天,就听到一个声音跟我说,如果我愿意舍弃自己的性命,就能够救回一个人。
过去我不以为意,我只是一把刀,哪来的性命?
然而,现在,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是真的……
是真的就好了。
失去意志的最后一个瞬间,我感受到王琳凯扑进卜凡的怀里,我看到卜凡睁开了眼睛,双目熠熠生辉——
<九>
……放心,我没死。
我升仙了。
略略略。
中间的过程暂时不提,反正我成了仙。还有幸看到他们从我碎掉的刀刃里找到那份兵书,成功统一了江山。
再然后?
再然后他们扔掉了唾手可得的财富权利,两个人继续逍遥山水,没羞没臊去了。
至于之后他们手牵着手寿终正寝、约定来世再见,又在千年之后的某个舞台上重逢,就是另一个故事啦!
-END-